长春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一览

导语 长春女职工生产七个月以后,符合条件的可以领取生育津贴,长春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领取标准见正文介绍。

  长春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单位参保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费,女职工生产七个月以后,可以申领生育津贴。

  长春生育津贴领取标准:

  1、若生育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其生育津贴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 正常产生育津贴标准:

  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基数÷30×158天

  ▪ 剖腹产生育津贴标准:

  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基数÷30×(158天+15天)

  ▪ 生育多胞胎生育津贴标准: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津贴。

  2、若生育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未满12个月,按已缴月数÷12后,所得的比例支付。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春本地宝】,在对话框回复【生育】可获取长春生育保险报销指南(条件+范围+标准+流程)、定点医保名单、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流程/标准/天数,吉林省生育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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