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12时起长春市在调整部分风险区域风险等级

导语 我省面临的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如非必要,应减少不必要的出行。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10日12时起,调整我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具体如下:

  一、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2个)

  朝阳区(1个):

  重庆街道新华社区顺丰宿舍

  农安县(1个):

  合隆镇于家店村韩平房屯

  二、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2个)

  农安县(2个):

  合隆镇于家店村

  合隆镇鑫海蓝城小区

  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长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0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春本地宝,在对话框回复【风险】获取长春市最新中风险区名单、长春市疫情风险等级调整最新消息及全国中高风险区查询神器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