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考生怎么申请助学金?

导语 凡是符合助学条件的考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备齐助学方案中所规定的相关资料,在2022年7月20日~10月30日之间,由考生本人到户籍地街道(乡、镇)公共服务中心进行申请。

  长春中考生助学金申请流程:

  1、符合资助条件的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备齐本方案所确定的“所需资料”,其中,低保家庭及孤儿考生,由考生本人到考生户籍地街道(乡、镇)公共服务中心进行办理;脱贫户家庭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到考生户籍地的区慈善会进行办理。

  2、慈善助学登记报名及资料送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0日。逾期不报或不能提供完整有效资料的,视为不符合本助学行动资助条件或自动放弃。

  长春中考生助学金申请条件:

  1、具有长春市城区、开发区常住户籍。

  2、学生本人或同一户籍的父(母)正在享受长春市城乡低保待遇,或是脱贫户家庭。(2022年10月30日后办理城乡低保网络手续的不在资助范围内)

  3、学生为2022年应届中考生,已经被高中学校录取。(择校生不在资助范围之内)

  4、孤儿考生原籍须为长春市各城区、开发区。

  所需材料:

  1、录取通知书及收费通知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及同一户籍父(母)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家庭脱贫户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身份证及同户籍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孤儿考生须提供父母双方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的孤儿考生须提供原为长春市出生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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