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积金基数怎么算?

导语 缴存单位应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调整当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额计算方式具体见正文。

  1、计算方式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资助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资助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采取四舍五入到元的方式处理。

  2、缴存基数计算口径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上年工资总额÷12。

  缴存单位应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调整当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工资总额计算口径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文)为依据,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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