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吉林省冷链食品检测合格后方可出售

导语 吉林省发布《关于全面加强进口冷藏冷冻食品追溯管控推广使用“吉冷链”追溯系统的通告》,对没有检验检疫证明、没有消毒证明、没有新冠核酸检测证明、没有“吉冷链”追溯码信息的进口冷藏冷冻食品,一律不得在吉林省内上市销售。

  关于全面加强进口冷藏冷冻食品追溯管控推广使用“吉冷链”追溯系统的通告(节选)

  ●对没有检验检疫证明、没有消毒证明、没有新冠核酸检测证明、没有“吉冷链”追溯码信息的进口冷藏冷冻食品,一律不得在吉林省内上市销售

  ●省内从事进口冷藏冷冻食品贸易、加工、销售的生产单位、流通单位、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的追溯管控,使用“吉冷链”追溯系统,及时准确录入相关数据,确保进入我省的进口冷藏冷冻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精准定位。

  特此通告。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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