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满洲里市返回吉林市人员排查管控公告汇总

导语 近期,吉林市多地发布关于加强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返(来)吉人员排查的公告,包括昌邑区、船营区、桦甸市、舒兰市等。详见文章!

  桦甸市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返(来)桦人员加强排查管控工作的公告(节选)

  一、要严格履行报告制度。11月7日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满洲里市的返(来)桦人员需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屯)或所住宾馆报告,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配合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立即向社区(村屯)工作人员报告,由专人专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

  二、要加强网格化排查。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屯)要继续强化网格化日常管控要求,做好对11月7日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满洲里市返(来)桦人员的排查登记和管控工作。住宿单位要严格落实住宿人员登记制度,要详细询问旅居史,如发现上述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立即报告。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群众对未按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的重点人员进行有奖举报,充分发挥“群防群控”的作用。提醒广大市民群众不要前往发生疫情地区。

  点击查看:吉林桦甸市加强内蒙古满洲里市返吉人员排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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