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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护照办理指南 [查看全文]
更新时间:2021-08-30 14:06:24
办理条件

1、吉林省户籍居民可在省内本人户籍地、工作地和居住地任意选择最便利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国(境)证件受理点提出申请并递交申请材料。

2、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3、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 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由其暂住地的出入境。

办理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表格可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助填表机填写打印)

2、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全省公安出入境办证大厅提供免费照相)

3、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4、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

5、未满十六周岁的,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证明(如:户口薄、《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监护关系公证书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等。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出具的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

6、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在申领、换补发期间,可提交临时身份证)

办理流程

1.网上预约:http://gafw.jl.gov.cn/MainPages/ShiXiangZhongXin/Index,预约后到现场办理。

2.领表、填表:在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自带黑笔填写)。

3.照相

领取资料后在照相处交费照相(衣着要求要深色,不戴眼睛,女士头发要扎起露出耳朵)照相后5分钟在照相交费处旁领取;一张贴在申请表上,其它的照片自行保存好。

4.复印:大厅有提供免费复印服务

5.现金缴费

6.选择快递/或持回执自行前往领取

(邮递为自愿选择,如选择自行前往出入境办证大厅领取证件,请询问现场工作人员)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内

收费标准:首次申请160元/本;一个加注20元

办理地点

长春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通讯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广场光明路688号

联系电话:0431-12367

点击查看:长春市其它区出入境办公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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