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港澳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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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港澳通行证办理指南 [查看全文]
更新时间:2023-07-01 21:10:52
办理条件

长春市户籍居民、持有长春市居住证的居民

办理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现场领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外地户口居民还需提交居住证

4、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5、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需交验户口簿并提交复印件,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还应当提交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相关监护证明。

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数码照相→采集指纹→受理申请→缴纳费用→制作证件→发放证件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按规定提交材料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3、窗口受理后,支付办证费用,即可办结。

4、现场领证:收到或查询到证件已经办理成功可以领取的时候,拿好证件办理回执前往指定的办证大厅领取证件;邮寄领证:等待快递员上门,拿好证件办理回执及支付邮寄费用即可领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本地户籍:7个工作日

外地户籍:2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往来港澳通行证:60元/证

签注:

一次有效签注:15元/人

二次有效签注:30元/人

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人

一年以上两年(含)以下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人

两年以上三年(不含)以下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人

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240元/人

办理地点

长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接待大厅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沿河街6888号

电话:0431-12367

点击查看:长春市公安局各区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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