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车辆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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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报废申请车辆报废补贴车辆报废年限
长春车辆报废申请指南 [查看全文]
更新时间:2016-06-14 16:28:41
办理条件

1、达到机动车规定使用年限的;

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长春各类机动车报废年限规定

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行驶证

4、《机动车登记证书》

办理流程

1、将报废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

2、机动车回收企业办理报废受理手续

3、前往车管所领取证明凭证

4、注销机动车相关证件

长春延缓车辆报废规定

办理地点

长春市公安局车管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西环城路

电话:0431-85383071

农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北环路与金盾街交汇处西侧

电话:0431-83218122

长春车辆报废办理地址大全

办理时限及地点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结

办理费用: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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