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住院报销比例怎么算?

导语 凡参加长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可通过选择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诊统筹报销待遇。

  1、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灵活就业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

  甲类100%+乙类90%(退休为92%)-起付线)*(1-个人自付比例)=统筹核报,其中起付线省级1500元,市级1000元,区级700元;个人自付比例省级15%,市级12%,区级9%,退休递减两个百分点。

  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住院报销比例为:(甲类100%+乙类90%-起付线)*对应段比例=统筹承担,其中起付线省级1200元,市级800元,区级600元,对应段比例:起付线-5000元为省55%、市65%、区75%;5000-6万为省60%、市70%、区80%。(甲、乙、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可以医保局网站网上营业厅,公共查询栏目中进行查询。)

  工伤报销比例

  治疗工伤部位,符合工伤保险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

  异地急诊报销比例

  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执行参保地就医时的支付比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战略将实施,打破城镇与农村的户籍限制,实现同城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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