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学生实习期间异地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指南
导语 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主项名称 |
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待遇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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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项名称 |
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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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办理项 |
学生实习期间异地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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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要件 |
1. 社会保障卡 2. 如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3. 吉林银行卡或存折(患者或代办人名下的) 4. 全套住院病历复印件(首页盖医院公章) 4.1 病历首页 4.2 入院记录 4.3 各种检查报告单 4.4 临时医嘱单 4.5 长期医嘱单 4.6 出院小结 4.7 出院诊断书 5. 住院票据 6. 住院费用明细(盖医院公章) 7. 学校出具的情况证明(写明实习时间、地点、实习单位、就诊经过,需加盖学校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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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1.吉人社联字【2017】79 号 2.关于印发《优化异地就医十六条具体举措》的通知 吉医保发(2019)34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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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受理条件 |
在实习地发生的住院费用 |
办理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时限 |
22 个工作日 |
办事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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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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