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住房公积金市内转移办理指南

导语 长春职工是可以办理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转移业务的,转移分为系统内转移和系统外转移。详见正文。

  长春住房公积金市内转移办理指南:

  (一)办理条件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

  (二)所需要件及办理方式

  1、单位经办人代办的:

  ★所需要件:

  (1)加盖转出或转入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注:若转移职工人数为两人及以上,且转入同一单位的,可由转出单位经办人批量办理。要件为加盖转出单位公章的《个人转移业务批量》(及电子版)、转出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变更业务-个人转移端口代办。(仅转出单位经办人可通过此方式办理,转入单位经办人无此权限)

  (2)线下办理:到转出单位建户机构综合窗口办理。

  2、职工本人办理的:

  ★所需要件:

  (1)加盖转出或转入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

  (2)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通过长春公积金APP-业务办理-个人转移端口上传上述要件办理。

  (2)线下办理:到转出单位建户机构综合窗口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长春公积金最新政策、公积金余额查询、公积金网上提取/贷款/商转公等办理指南、公积金提取条件/材料/最新政策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