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落户长春办理指南(条件+材料+地点)

导语 凡是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都可以准备好高校毕业生毕业证、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前往档案保管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长春高校毕业生落户办理指南:

   1. 政策内容

  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凡自愿落户长春的,可持身份证、毕业证到在长的居住地、工作地或档案保管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实行“最多跑一次”办结服务。

   2. 申报对象和条件

   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3. 办理流程

  在工作地、居住地、直系亲属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所属县(市)区分局户政大厅申请落户。市公安局与省教育厅已实现数据共享,开通人口信息系统内部对相关学历的核验功能。凡核验通过的业务,当场办结;核验未通过的,以电子档案方式上传至县(市)区分局审批办结。

   4. 所需材料

  (1)高校毕业生毕业证;

  (2)高校毕业生身份证。

   5. 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

   (1)申报时间:周一至周五以及周日的上班时间。也可根据群众需要提供预约服务。

   (2)办理时限:系统核验通过的,当场办结;未通过系统核验需上报审批的,5个工作日办结。

   6. 责任部门

   (1)核验通过的业务,由受理业务的派出所或县(市)区户政大厅负责;未通过核验的业务,由县(市)区户政大厅负责。

  (2)咨询电话:

  户政大厅对外公开电话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户口】获取长春户口迁入、迁出、转移等业务办理指南及相关入口!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