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考助学金申请条件

导语 凡是符合助学条件的考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备齐助学方案中所规定的相关资料,在2023年7月20日~10月30日之间,由考生本人到户籍地街道(乡、镇)公共服务中心进行申请。

  长春中考助学金申请条件:

  1、具有长春市城区、开发区(含双阳区、九台区)常住户籍。

  2、学生本人或同一户籍的父(母)正在享受长春市城乡低保或脱贫户待遇。

  3、学生为2023年应届高考生,并考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内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国家免费师范生、国防定向生及国际交流生不在资助范围内)

  4、考试分数在2023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

  5、孤儿考生原籍须为长春市各城区、开发区(含双阳区、九台区)。

  长春中考助学金申领程序

  1、符合资助条件的低保家庭及孤儿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备齐本方案所确定的“所需资料”,由考生本人到考生户籍地街道(乡、镇)公共服务中心或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进行办理。

  2、符合资助条件的脱贫户家庭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备齐本方案所确定的“所需资料”,由考生本人到考生户籍地县市区慈善会进行办理。

  3、慈善助学登记报名及资料送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逾期不报或不能提供完整有效资料的,视为不符合本助学行动资助条件或自动放弃。因高校录取时间不同而发生的特殊情况,根据时间情况进行补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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