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12时起长春农安县有序恢复生产生活
导语 农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4月15日发布《农安县关于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详见正文。
农安县关于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本轮疫情发生后,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疫情形势得到有效控制,4月1日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4月10日以来,无新增确诊病例。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经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4月16日12时起稳步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行社会面分区分级管控
1.从严管控县域交通卡口,严禁非必要人员车辆出入农安,降低外部疫情输入风险。
2.合隆镇区及合隆镇区以外的封控区、管控区按现行要求管理,其他区域按本公告要求执行。
3.县城内各小区每户每天允许一人外出就近购买生活必需品,限时2小时,凭出入卡登记进出,超时未返回收回出入卡。
4.县城内保供企业工作人员可凭相关证明返岗工作,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仍实行弹性办公。县域外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仍执行居家办公。
5.全县内车辆仍执行现行管控政策。
二、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1.恢复城乡具备经营条件的药店、诊所、超市、便利店、生鲜店、粮油店、食杂店、孕婴店、糕点店、豆腐房、种子、化肥、生产资料、农机具销售及修理等场所线下经营,进店顾客要佩戴口罩、测温、扫码,执行“2米线”政策,严格限流,错峰进入。
2.批发市场暂不开放,继续封闭管理,仍然执行“线上采购,集中配送”。
三、精准推动复工复产
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分期分批实现企业复工复产。企业向县工信部门或属地提出申请,按照“一厂一策”的要求,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复工复产方案,严格落实员工驻场封闭管理、核酸检测、环境消杀、分餐等疫情防控措施。经县工信局或属地政府核准后,方可复工复产。原材料、设备、产品等物资运输车辆,企业向工信或属地申请办理通行证,货运人员单独管理,与生产人员实行硬隔离。
四、农村疫情防控和春耕生产
各乡镇(场)按防疫政策加强返乡人员管理的同时,组织村(居)民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允许在本乡镇(场)行政区域内错时出行、分区作业。
五、加强疫情防控管理
1.各经营主体现阶段尽量避免在高风险地区采购货物,鼓励在县域内进行采购。
2.各属地、各责任部门要加强管控,对不执行防疫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一经发现要立即关停,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提醒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防控要求,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分餐制,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主动参加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前往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本通告如因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将及时向社会发布。
农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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