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宇光热电举报违章用热奖励办法

导语 为了营造良好和谐的供用热环境,保证广大热用户整体利益不受损失,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宇光热电将加大对违章用热行为的稽查和监管,同时大力倡导、鼓励广大热用户对违章用热行为积极举报,特制定本办法。

  一、违章用热行为

  依据《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热用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改动室内供热设施,影响供热质量;

  (二)擅自安装循环泵;

  (三)擅自移动、拆除供热阀门及铅封等;

  (四)排放和取用供热设施内的循环水或者蒸汽;

  (五)阻碍供热经营企业对供热设施进行维护、管理;

  (六)擅自扩大供热面积;

  (七)其他影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和其他热用户用热质量的行为。

  依据《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危害供热设施安全的行为:

  (一)在规定的供热设施安全间距范围内,擅自修建建(构)筑物或者从事挖掘、打桩、爆破等活动;

  (二)向供热阀门井、管、沟排放污水或倾倒垃圾、残液;

  (三)擅自拆除、安装、移动、占压供热管道、管道支架、井盖、阀门、仪表及其他设备;

  (四)其他影响城市供热设施安全的行为。

  以上任一违章用热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查处。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有奖举报奖励办法

  举报信息一经核准按以下办法实施奖励:

  (一)举报住宅私接放水设施的,奖励200元-500元;

  (二)举报企、事业单位及商业部门(饭店、浴池、洗车等行业)私接放水设施的,视情况奖励300-2000元;

  (三)举报申请20%断管用户私接供热管线的,视情况奖励200元-500元;

  (四)举报私自扩大供热面积的,视情况奖励200-2000元;

  (五)举报私自改动供热设施的,视情况奖励200-500元;

  (六)举报住宅私自接网供热的,视情况奖励200-1000元;

  (七)举报企、事业单位及商业部门(饭店、浴池、洗车等行业)私自接网供热的,视情况奖励500-2000元;

  (八)公司内部违章用热行为以及徇私舞弊行为举报查实的,视情况奖励500-2000元。

  我公司会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有奖举报电话:18904307645 81917666-8067

  宇光热电公司供热24小时客服热线:96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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