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犬只管理电子档案里需要有什么信息

导语 长春犬只管理电子档案里需要有养犬人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犬只品种、出生日期、主要体貌特征,并附犬只近照等信息。

  养犬管理服务信息综合系统中应当建立犬只管理电子档案,记载下列信息:

  (一)养犬人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二)犬只品种、出生日期、主要体貌特征,并附犬只近照;

  (三)犬只免疫证明号码、免疫日期和免疫有效期;

  (四)电子犬牌的号码,发放、换发和补发的日期;

  (五)养犬初始、变更、注销登记信息;

  (六)违反规定养犬行为记录;

  (七)犬只伤人情况记录;

  (八)需要记载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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