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限行开始时间

导语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通行安全,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松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在松原市市政界范围内采取限行措施。

  自2021年3月15日起,松原市采取限行措施,在限行时段内禁止限行车辆上路行驶,对违反限行通告规定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限行处罚标准:

  1、机动车未按规定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路段通行定性,处100元罚款;造成交通事故的,处200元罚款。

  2、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定性,处100元罚款,记3分;造成交通事故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

  对于确属忘记限行日,无意开车出门的车辆,在接受了一次处罚后,在3个小时内,司机可将车驶出限行区域、开到最近的停车场或返回出发地,而不用担心被再次处罚。但若一天内连续出行,则将会被连续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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