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材料

导语 长春养老保险转出办理材料是怎样的呢?转入办理材料是怎样的呢?快点击文章查看!

  异地转入

  办理材料:

  1.本人办理需提供身份证原件,代办人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需携带公章;

  2.填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原参保地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按不同类型还需分别审核以下材料:

  ①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及女性年满 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单位参保职工,提供本市户口簿原件;

  ②省直行业单位非长春市户籍参保人员,需提供所在行业单位驻地证明(单位在长春市缴纳失业保险费的除外);

  ③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提供《省属企业人员调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审批表》及主管单位任命文件。

  异地转出

  办理材料:

  省内转移平台上传《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跨省转入

  办理材料:

  1.本人办理需提供身份证原件,代办人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需携带公章;

  2.填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原参保地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4.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及女性年满 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单位参保职工,还需提供本市户口簿原件。

  跨省转出

  办理材料: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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