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医疗机构名单大全

导语 首批与26家定点医疗机构双方协商就生育保险医疗服务有关事宜签订服务协议,协议服务范围包括生育人员门诊医疗服务、生育人员住院医疗服务、生育人员围产期保健服务。

  为保障生育保险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促进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吉人社办字〔2015〕106号)、《吉林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吉人社办字〔2016〕89号)《吉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180号)、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吉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我局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机构申报并由专家组进行生育定点资格实地评估达标的医疗机构中进行遴选,首批与26家定点医疗机构双方协商就生育保险医疗服务有关事宜签订服务协议,协议服务范围包括生育人员门诊医疗服务、生育人员住院医疗服务、生育人员围产期保健服务。

  望参加生育保险符合生育范围的参保人员及时了解,根据个人要求选择协议医疗机构享受相应医疗待遇,敬请社会各界对协议机构进行监督。

  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八日

  附:协议医疗机构名单

1、 生育保险生育人员门诊、住院医疗服务的协议医院名单

2、生育保险生育人员围产期保健服务的协议医院名单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春本地宝】,在对话框回复【生育】可获取长春生育保险报销指南(条件+范围+标准+流程)、定点医保名单、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流程/标准/天数,吉林省生育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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