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长春商品房期房转现房登记服务指南
导语 长春本地宝为您带来2017长春商品房期房转现房登记服务指南,包括申请材料,收费标准,办公地点等,快来看看吧!
商品房期房转现房登记服务指南
一、申请材料:
1、申请书(盖抵押权人公章);
2、购房人委托书(公证处公证书),购房人本人办的不用;
3、代理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有留存联不用复印);
5、物业维修基金票据;
6、完税证明;
7、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预告登记证明和注销证明)
8、只办理了预告或抵押权预告登记注销后,不需要第7项。
9、其他必要材料。
二、收费标准:
登记费:住宅160元/套,非住宅1100元/件。政策优惠按90%收取。
手续费:非住宅按贷款额的0.8‰收取,每宗最高不超过10000元。
工本费:共有房屋每增加一证,收取权属证书工本费10元。
三、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6:30。
四、办公地点:
大经路1130号、景阳大路5555号
五、联系电话:4008998555。
申办途径:
第一步:请在长春市不动产登记网站ccsbdcdj.ccgt.gov.cn上下载申请书;
第二步:咨询台领号;
第三步:抵押受理区等待叫号办理:
第四步:收费窗口交费;
第五步:发证窗口领证。
温馨提示:
1、大经路中心办理房屋坐落于南关区、二道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净月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的登记业务。景阳大路中心办理房屋坐落于朝阳区、绿园区、宽城区、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申请不动产登记时,需申请人全部到场办理,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办理的,应当办理委托公证;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监护人提交监护证明并代为办理;成年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还需提交人民法院认定的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裁定书;申请人不能领证时,持代领人身份证在受理窗口办理代领委托。
3、如因政策调整导致受理登记要件发生改变,以中心最新发布的政策文件为准。
4、登记费、手续费具体优惠政策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