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家庭户分户立户需要的材料

导语 长春家庭户分户立户需要什么材料?长春家庭户分户立户的办理材料是什么?长春本地宝为你解答。

  长春家庭户分户立户需要的材料:

  1、申报人申请书;

  2、房产证明(如未取得房产证的房主,须持已在本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合法制式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出具的业主已入住证明,农村的应出具庄基地使用证、或土地证、或村委会出具证明;

  3、原《户口簿》;

  4、身份证;

  5、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等手续。

  6、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人(16周岁以上和双军人子女)也可立户。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