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会计证省内调入程序

导语 长春会计证省内调入程序是怎么样的?本地宝小编为您收集了有关会计证报考的相关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省内调入

  提出申请

  从省内其他城市调入我市的持证人员应在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之日起90日内及时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调入。

  申请调入时,应持:

  调转手续、准确填写的调入登记表,携带相关证件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调入。

  审核

  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将登录省调转平台,及时将申请调入我市人员的电子信息导入我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办理调入手续时,应核对持证人员的电子信息和相关材料。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拒绝调入: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与辽宁省调转平台上管理系统电子信息不符的。

  2、自调出之日起超过90日的。

  3、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与调入地已有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重复的。

  注意事项:

  作出拒绝调入决定的,应当场告知持证人员;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在10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内以适当方式通知持证人员。

  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与调入地已有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重复的,应依法到相应行政机关变更身份证号和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后,重新办理调转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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