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养老保险缴费指南

  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主要由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连部分构成。本文为您介绍长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缴费比例、缴费基数等信息。

缴费基数

在职职工

参保单位以上上年度我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10%的60%、300%核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城乡居民

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年200元、400元、5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个人缴费补贴标准按原政策不变。

注:参保人员选择任意档次进行缴费。

缴费比例

单位:单位16%

个人:个人8%

缴费年限

1、居民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按月领取养老金。

2、距60周岁不足15年: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得超过15年,待年满60周岁时,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3、距60周岁超过15年: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5年,累计缴费低于15年的,年龄满60周岁时,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将个人缴费本息一次性返还给本人。

缴费地点

长春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服务大厅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3088号

电话:0431-9612333

交通指南:

社保中心附近经停5路、17路、25路、61路、80路、88路、125路、160路、218路、227路、228路、238路、246路、260路、265路、271路等16条公交线路,办事人员还可以充分利用地铁、轻轨等便利交通工具换乘相关公交车到达社保中心。

长春市社会保险局事业管理局双阳分局

地址:西双阳大街和博山路交汇(西双阳大街1619号)

电话:0431-84230677

交通指南:

办事人员可以乘坐1路公交车在平湖办事处站下车到达双阳分局

网上缴费指南: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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