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老工伤职工被鉴定为1--10级的伤残补助金是多少?

导语 目前标准为:1级伤残110元,2极伤残100元,3级伤残90元,4级伤残80元,5级伤残70元,6级伤残60元,7级伤残50元,8级伤残40元,9级伤残30元,10级伤残20元。

  1996年9月30日前发生工伤被鉴定为1--10级伤残,已按月领取伤残补助金的,继续由原渠道支付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级伤残110元,2极伤残100元,3级伤残90元,4级伤残80元,5级伤残70元,6级伤残60元,7级伤残50元,8级伤残40元,9级伤残30元,10级伤残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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