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阳区自然资源局面向退役军人招聘森林消防员
导语 长春市双阳区自然资源局现面向退役军人招聘森林消防队工作人员30人,限男性。报名时间为2025年1月9日9:00至1月10日15: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根据工作需要,长春市双阳区自然资源局现面向退役军人招聘森林消防队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30人,限男性。
二、招聘对象
退役军人,从事森林火灾扑救等工作。
三、招聘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
(三)具有双阳户籍且为双阳区常住人口;
(四)年龄在20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30日至2005年12月30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高中(含高中)以上学历;
(六)具有较好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态度;
(七)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6.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9日9:00至1月10日15: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⑴退役军人退役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⑷户口薄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⑸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个人征信报告原件。
⑹本人小二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6张(背面标注姓名)。
4.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6.报名地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二楼202室。
(二)体能测评
视根据报名情况再确定。
(三)体检
按实际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体能测评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如体检不合格则按照体能测试依次等额递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按照体能测试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五)公示
经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人员聘用
1.被聘用人员与长春市双阳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并派遣至长春市双阳区自然资源局森林消防队工作,合同期为三年。
2.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合同约定工资为每月2335元(含“五险一金”)。
3.被聘用人员上岗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联系电话:0431-84345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