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长春普惠型消费券使用注意事项

导语 长春市政府以“促消费、惠民生、增活力”为目标,面向社会发放总额度为1亿元的“长春版”消费券,长春市“惠满春城”消费季也由此拉开帷幕,整体活动时间为4月20日—6月30日。

  长春市政府以“促消费、惠民生、增活力”为目标,面向社会发放总额度为1亿元的“长春版”消费券,长春市“惠满春城”消费季也由此拉开帷幕,整体活动时间为4月20日—6月30日。

  注意事项

  (一)参与活动需要在阿里支付宝绑定手机号码,且已完成实名认证。

  (二)为保证活动有序进行,如消费者出现买卖消费券及其他作弊违规行为(如刷单、套现等),将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并收回已得消费券。构成违法犯罪的,提请公安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三)在有效期内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消费券有效期不变。退款时要将与消费券有关的商品全部退还商家,完成退货后消费券自动退还至支付宝,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交易仅部分退款,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

  (四)参与活动的消费者应主动配合商家为做好疫情防控采取的必要措施。

  (五)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消费券发放及使用出现变更或调整,以政府相关公告为准。

  (六)详情请见阿里支付宝APP中的消费券使用细则。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消费券】可获2024长春消费券发放最新消息/汇总+发放时间+领券入口+可用商家名单+使用规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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