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长春普惠型消费券怎么使用?

导语 普惠型消费券使用:必须在长春本地实体消费场所使用,不能用于线上支付和个人转账,不设找零。

  长春市政府以“促消费、惠民生、增活力”为目标,面向社会发放总额度为1亿元的消费券。主要包含特惠型、普惠型、购惠型三种类型,同时组织开展购物发票抽奖促销活动。

  普惠型消费券(安排资金2000万元)

  面向所有在长人员发放普惠型消费券,消费券在消费过程中十足抵用。在长人员可通过下载阿里支付宝App参与抢券,抢券时间以政府统一公告为准,抢得的电子消费券即刻存入市民的支付宝账号中,每张面值50元,共计40万份,每名在长人员只能抢券一次。

  普惠型消费券使用:必须在长春本地实体消费场所使用,不能用于线上支付和个人转账,不设找零。

  普惠型消费券时限:生效之日起至6月30日

  普惠型消费券领取:在长人员可通过下载阿里支付宝App参与抢券,抢券时间由长春市政府统一公告。抢得的电子消费券即刻存入个人支付宝账号中。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消费券】可获2024长春消费券发放最新消息/汇总+发放时间+领券入口+可用商家名单+使用规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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