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长春新区中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更改指南

导语 长春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信息登记工作于5月19日17:00结束,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完成网上信息登记的,长春新区将采取电话和邮箱收取材料登记的方式,为这部分家长提供便民服务。

  长春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信息登记工作于5月19日17:00结束,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完成网上信息登记的,长春新区将采取电话和邮箱收取材料登记的方式,为这部分家长提供便民服务。

  一、登记时间

  2020年5月20日、21日9:00—15:00

  二、登记电话及邮箱(仅限5月20日、21日两天使用)

  登记咨询电话:

  82538556

  13943190681

  17743120515

  13756923812

  15543019569

  指定邮箱:

  335192988@qq.com(小学)

  380903840@qq.com(小学)

  2213136059@qq.com(中学)

  709682164@qq.com(中学)

  三、登记方式

  可通过电话咨询、邮箱报送材料方式进行登记。为节省您的宝贵时间,请尽量采取邮箱报送材料的方式进行登记。

  1.通过网络报送登记材料:

  家长填写信息登记表(请到长春新区政务网-“招生入学管理平台”-招生政策,点击“长春新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因特殊情况需电话或邮箱报送材料登记须知”,下载《长春新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网上信息登记表》,按照入学年段选择相应的表格进行填报:小学(本市户籍)/小学(非本市户籍)/中学(本市户籍)/中学(非本市户籍),同时将材料原件拍照,电子版发送到QQ邮箱。标题请注明:姓名+小学/中学+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持居住证入学)/在新区实际居住九台、双阳区户籍

  例如 李亦非-小学-本市户籍;刘然-小学-非本市户籍(持居住证入学)

  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1)长春新区户籍提供:信息登记表(本市户籍)、户口本(户口本首页、父母页和孩子页)

  (2)持居住证入学提供:信息登记表(非本市户籍)、户口本(户口本首页、父母页和孩子页)、居住证(已申请办理居住证未满六个月,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暂住人口信息登记表)

  (3)在长春新区实际居住的九台、双阳户籍提供:

  信息登记表(非本市户籍)、户口本(户口本首页、父母页和孩子页)、房证(购房合同或租房协议)、实际入住相关证明

  不符合新区招生入学条件的请勿报送材料,以下情况不予受理:非新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对象;重复招生报名申请;提供材料要件不全;材料信息虚假。

  2.通过电话进行咨询、登记

  家长可拨打电话咨询,按工作人员提示提供信息,同时将材料按照网络报送登记材料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如因电话忙线无法接通,请直接将材料按照网络报送登记材料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

  家长联系方式一定要真实有效、确保畅通,以便能够及时接到教育部门及学校的电话和短信通知,切勿随意更换。

  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只可登记一次,避免因重复登记造成信息无效。已经在网上报名成功的,家长可以自行到信息登记系统查询是否报名成功,无需到现场查询。

  四、已经在网上进行信息登记,登记信息有误怎么办?

  小学毕业学校信息、性别填报错误的,不影响正常派位,无需重报。

  凡是在网上信息登记时将本市报到非本市(非本市报到本市)、关键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居住证地址)等填报错误的,可由孩子法定监护人于5月20日、21日9:00—15:00采取电话登记、邮箱发送材料的方式申请删除信息。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已进行网上信息登记但信息错误,需删除信息,报非长春新区的。

  处理方式:只删除登记信息。

  家长拨打电话按工作人员提示登记,同时将下列材料拍照发送至指定邮箱:原籍户口所有页、监护人身份证、居住证(九台、双阳提供购房合同或租房协议)、手写删除信息申请(我是xxx的监护人,将xxx报错,申请长春新区教育局帮助删除。署名、联系电话、日期)。

  待接到长春新区教育局删除电话回复后,可咨询其他城区、开发区相关教育部门信息登记的方式,及时登记信息。

  第二种情况——已进行网上信息登记但信息错误,需删除信息,报长春新区的。

  处理方式:按照第一种情况需要的材料请求删除原信息后,同时按照第三条(登记方式)所列要求通过邮箱报送材料进行重新登记。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新区入学】可获2023长春新区学区查询、入学报名入口(官网+小程序)、操作流程图、报名须知、报名时间/条件/指南、入学政策/咨询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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