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导语 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全文

长春市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吉教办〔2018〕16号)要求,我市将从2018年入学新生开始启动新一轮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以下简称“中考”)制度改革。为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人才培养与选拔规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灵活多样并与高考相互衔接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到2020年,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考试招生录取模式;逐步构建起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激发活力、张扬个性、共同成长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真正做到育人为本、职普协调、公平有序、科学规范,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普通高中优质多样发展,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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